惶恐”是對生活的一種焦慮,相對微薄的收入讓他們的生活多了一份不安心;蜻房貸,或交房租,或交水電費,或購衣,或孝敬父母,或人情往來,一個月算下來,一旦捉襟見肘,日子想要舒心,想要幸福感,只怕也難。
實事求是地講,過日子難免有人會入不敷出,或過得很拮據,因而對日子“惶恐”的人,總是有的。然而,當一個城市里“惶恐族”占駐了相當部分時,卻也折射出這個城市的無情,表明城市只求“擠出效應”,而忽略了不同群體的適意生存。
現在的大城市,尤其是一些特大城市,其發展的價值取向,乃是通過經濟杠桿,提高生活成本,發揮“擠出效應”,也就是把一些低收入人群擠出城市,實現城市人口的均衡合理,避免人口爆炸。然而,當這種講求太過,卻既不符合“讓城市生活更美好”的人居理念,也會產生諸多現實問題。
放眼世界,一流的城市并不意味著只有高收入階層。倘若有,那么這種城市人口結構的失衡,最終必然會導致城市部分功能的喪失,以致與一流城市無緣。城市越發展,越應當適合不同收入群體的生存。也就是說,不同收入群體,都應當也能夠在大城市里找到生存的空間,才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續發展。這里的關鍵是,其收入,應當與其勞動價值與生活成本相匹配,而不能是一流的生活成本、二流的勞動、三流的收入,如果出現這種錯位,“惶恐族”就會呈現增多之勢。
城市的“擠出效應”,會觸發一些群體的“自覺逃離”,這是必然而正常的反應。但是,當上述錯位過大,勞動所得很難與勞動價值和收入匹配時,相當群體的逃離,會損傷城市的品質。說白了,就是城市需要一類人干活,卻只支付低工資,讓其承擔高生活成本,其結果必然導致這類活沒人干。而留下的兩類群體,一個就是不得不精打細算的“惶恐族”,一個則是都市貧民窟群體。
“惶恐族”往往游離在留下或逃離的邊緣,他們處于生活的焦慮之中,生活品質下降,幸福指數不高。他們要想在城市里把日子過下去,就得想法兒省錢。
為城市發展作出貢獻的人,有獲得在城市愜意生存的權利,F代化的都市,應當著眼于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數,從制度上減少“惶恐族”現象。從根本上說,惟有提高收入,使其與付出的勞動價值相匹配,最終才可能達到與生活成本相適應的良性狀態。如是,過日子“惶恐”者或有,但不會成群成患。